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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、厅长何凯文:优化

2025-12-11 10:54

自然资源关系经济发展和民生。党的二十届中央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中全会强调要“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”,对自然资源厅完善规划体系提出了更高标准、更高要求。 《奋力十五五·厅长专访》,我们邀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、厅长何凯文走进演播室,畅谈未来五年的工作想法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推动全省谋划实施“大协同” 问:为了更加高效、科学地发展湖北每一块土地,未来五年湖北将采取哪些措施? 答:“十五”期间“十一五”期间,全省将编制省级专项规划90余项。贯彻落实全会精神,建立省级规划协调推进机制,会同发展改革、水利、交通、能源等部门和市州,以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图”信息平台为抓手,打好全省规划协调“一盘棋”,推动实现省域规划实施“大合力”。规划。 一是开放底图。主动提供统一有力的“空间基础”,建立常态化的部门会商机制,搭建空间规划“一图”信息平台,从源头上实现空间数据的统一,让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“一图”上实施。 第二个我制定良好的规则。编制专门的综合管理规划手册,制定明确的数据测绘技术规范,充当全省国土空间的规划者和协调者,以更高质量、更高效的服务保障各项专项规划项目的实施。 三是动态优化。用好国土空间规划五年审查和年度检查政策,把握政策窗口,科学组织优化,为“十五五”规划实施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空间保障。 构建栽培数量、质量、生态“三位一体”保护体系 守住耕地和永久主田保护红线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脉。 “十五五”期间,湖北作为永久主农场的“发源地”,正着力保护把农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战略任务。 全省耕地保护面积6925万公顷,永久原生田5950万公顷。 一是保持总量稳定。严格落实党和政府保护农场的共同责任,层层落实管理责任。编制耕地恢复过渡期方案,细化任务清单,明确时间节点,确保高质量完成耕地恢复目标。 二是坚持质量提升。全面推行“多场融合”机制,系统开展永久主场和高标准农场布局的优化衔接,推动永久主场前向优化。规范工薪平衡管理,强化管理落实和控制“以补偿定工”,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约束机制。加快建设全省耕地占用补偿资金动态跟踪系统和补充耕地储备银行。 三是坚持优化布局。制定耕地保护和土地绿化空间专项规划,划定耕地和林草空间,寻找新增耕地空间,预留土地绿化空间。 四是坚持强监管。深化部门协调,开展主要常见违法案件专项整治,强化“空天地网”。 履行“两个孤独”责任 做大自然的好管家 问:“十五”期间,作为全省自然资源的“大管家”,我自然资源部将着力从哪些方面为支点建设决胜发展提供坚实支撑? 答:省自然资源厅将抓住“四个阶段叠加”关键机遇,紧扣“高五”战略任务,在三个方面发力。 一是着力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护。用好省政府建设用地自主权,加强用地、林业、矿业联合审批,提高受益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。实施存量和新增土地综合供应,推进低效土地再开发专门用于工业用地专项管理试点。推动战略矿产勘、供、储、销体系协同建设,加大矿产找矿突破力度,力争多矿、大矿、高效矿。 二是着力提高自然资源承载能力。落实和优化耕地和永久主田、生态保护红线、城市发展边界等控制线,严格劳补平衡管理,促进耕地保护与绿地绿化统筹。遵循山、林、田、湖、草、沙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管理,健全各类生态修复工程的整体实施机制和补偿机制,确保“河湖安全,碧水东流,清水北送”。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,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 第三个是着力激发自然资源改革动力。加快完善资源环境要素配置体系和市场化机制,改变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给方式,推动充分利用现有“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地”国有资源。统筹规划生态产品价值实现、低效土地再生、历史房产登记、“公地”流转、“洁净土地”“洁净矿山”流转等活动探索,落实好自然资源政策组合,为加快支点建设提供有力支撑。 推动全区各类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 实现乡村、城市、生态空间系统管理 推动支点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 湖北将继续推进支点建设未来5年,在全区建设多样化的土地综合治理项目,实现村镇、生态空间的系统化管理。 “十四五”期间,我们跟随省委、省政府的拓展,共实施综合整治项目125个,规模位居全国前列。下一步,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。 一是遵循规划引领,拓展综合整治内涵。立足城镇化新的历史发展方向,科学制定我省整体提升“十五五”规划,推动所有提升区由农村向城镇和各类园区拓展,力争“十五”期间建成300个优质综合提升区。 二是深化模式变革,激发活力修正的总体势头。继续运用思维和市场手段,加快完善资金平衡模式,促进综合管理健康发展。在投资渠道上,深化“政银企”合作机制,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,拓展“无声低效的房产评估、实现自然资源价值”路径,打造全区发展新动能。 三是突出群众主体,凝聚全区合力整治。建立引导集体经济组织、国家、国有企业、社会团体等相关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参与的“全流程”参与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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